連續繳費的靈活就業職工(2023年7月前連續繳納職工醫療保險費3個月以上)2023年9月底前完成2023年7-9月醫療保險費補繳的,基金按規定支付欠繳期間的醫療保險待遇。欠繳期間由參保人先行墊付的合規醫療費用,待醫療保險費補繳到賬后,提供結算票據原件、費用清單、處方和病歷等相關資料到醫保服務窗口報銷。醫保經辦機構識別到參保人9月底前繳費到賬信息,及時做白名單落實相關待遇。
以上待遇享受政策為臨時性政策,從2023年10月起終止執行。2023年7月以后(含7月)新參保和2023年7月前連續繳費不滿3個月的靈活就業職工繳納2023年7-9月醫保費,按咸政辦發〔2022〕3號文件規定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