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寧市中心城區生活垃圾收轉運設施更新改造項目,主要內容為市城區生活垃圾收轉運設施更新改造。根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2023年第2號令)、《省發改委關于印發湖北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實施辦法的通知》(鄂發改規〔2023〕1號)等有關規定,年綜合能源消費量不滿1000噸標準煤且年電力消費量不滿500萬千瓦時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涉及國家秘密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以及用能工藝簡單、節能潛力小的行業(具體行業目錄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布)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可不單獨編制節能報告。
經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單位測算,咸寧市中心城區生活垃圾收轉運設施更新改造項目建成后年綜合能源消費量86.87噸標準煤,符合相關規定,無需單獨進行節能審查。
特此說明。
?咸寧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7月30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