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縣(區)總工會,各大型企事業工會,省直各產業(廳、局)工會,金融各行(司)工會,省直機關工會,省總工會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實施小額繳費工會組織工會經費全額返還支持政策的通知》(廳字〔2022〕47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基層工會工作,夯實基層工會服務職工的物質基礎,經研究,決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實施小額繳費工會組織工會經費全額返還支持政策。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政策對象
全省范圍內全年撥繳工會經費低于1萬元(不含)的小額繳費工會組織。
二、政策實施時限
支持政策暫定2年,自2023年1月1日起, 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三、規范經費返還操作流程
(一)建立工會組織的用人單位要依據《工會法》有關規定,按照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及時足額撥繳工會經費。
(二)支持政策范圍內用人單位繳納的工會經費60%部分,于繳款次月返還至小額繳費工會組織工會賬戶。
(三)支持政策范圍內用人單位繳納的工會經費 40%部分,全省統一于繳款次年返還。具體流程為:
1.省總工會將于次年1月底前,及時匯算上年度小額企業上繳經費情況,并將全省支持政策范圍內工會經費省總(含全總)分成部分返還至各級總工會、大型企事業工會等。
2.參與分成的各級總工會收到上級返還款項后,及時核算本級應返還款項,1個月內將以上款項合計金額集中退回至小額經費工會組織賬戶或基層工會經費集中核算賬戶。
3.代收手續費由省總工會統一扣除后,隨應返還分成款一并退回。
四、有關要求
各級工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實施工會經費支持政策的重要意義,準確把握支持政策調整的相關要求,嚴格落實工作部署,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加強與稅務部門、代理銀行的溝通協作,細化操作流程,做好臺賬登記備查,確保工會經費支持政策落地見效。執行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請及時反饋省總工會財務資產管理部。
聯系人:梅艷 李光哲
聯系電話: 027-88738060 ,88738067。
湖北省總工會
2023年4月17日